浙大城市学院合同协议用印申请单

发布者:科研交流发布时间:2023-10-10浏览次数:10

各位老师:

         接校办通知,从即日起针对科研项目材料用章,校办将严格按照《浙大城市学院印章管理办法》(浙大城院办〔2020〕16号)中校级印章使用细则相关规定执行:“三、对外签署涉及学校权益的各类合同、协议、意向书等,经主管部门负责人、法律事务办公室审核后,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或分管校领导审批后用印。”
       具体流程如下:
      1、填写浙大城市学院用印申请单或合同(协议)用印单
      2、学院审核,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
      3、科研处审核签字盖章(行政楼807)
      4、法律事务办公室审核签字盖章(行政楼1006)
      5、学校主要负责人或分管校领导审批后用印。

      今后凡是涉及所有合同(其中横向合同一般是前往科研处盖技术合同专用章,但是个别有特殊要求的需要盖学校章的才会涉及)、协议、意向书等的签订,需要盖校章的,请务必预留好时间,以免影响申报,谢谢!    


浙大城市学院合同_协议用印申请单.doc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