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提高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大力营造团内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校团委研究决定面向学校全体团员青年、团支部开展2022-2023学年团内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项目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
二、评选条件
政治坚定,德智体各方面表现优秀,对团的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的学生团员和团干部,以及工作先进、成效突出的团支部。
(一)优秀团员
1.思想政治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关心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积极参加团的工作和组织生活,坚持完成每期“青年大学习”;充分结合学科知识和专业技能积极开展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活动,增强诚实劳动意识,并在活动中争做团员的表率;
2.遵守校纪校规,未受过处分;成绩优良,原则上无不及格现象,上学期成绩专业(系)排名在前50%;
(二)优秀团干部
1.必须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在团内担任职务,主动承担团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积极在团组织内开展各类活动;
3.工作认真负责,服务和创新意识强,作风扎实,能发挥团干部的表率作用,并能发挥在学风建设、文明寝室建设、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积极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先进团支部
1.团支部组织制度健全,职责明晰,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积极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入党、日常团籍管理和团费收缴等常规工作,定期召开支委会,组织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支部成员重视理论学习,青年大学习完成率较好;支部成员无违纪现象。
2.团支部能围绕学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开展支部建设,将团队自身建设和活动开展有效地与学风建设工作相结合;积极参加特色主题团日活动和“五四红旗团支部”评比。
三、评选要求
1.各团支部做好民主评议活动,原则上要求每位团员对照《团章》,重点结合自身学习、生活的实际情况,尤其是对参加团组织生活、团组织活动以及发挥团员作用的情况进行个人总结;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推荐2022-2023学年浙大城市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2.各团支部要认真做好团支部的总结工作和团支部自评工作。
3.优秀团员每个团支部推荐一名(不包括2023届毕业生),优秀团干部每个团支部推荐一名(不包括2023届毕业生),先进团支部由各支部自行申报,以上荣誉申报要求所在团支部在2022年6月—2023年6月期间无违纪情况发生。学院会根据材料进行统一评审,择优推荐至学校,若申报材料审核未通过,班级名额不再另行增补。
四、材料汇总上报
请各团支部于2023年6月12日14:00前将推荐表纸质版送至理二-409A处,同时将推荐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uccyxytw@163.com。截止时间未同时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的团支部和个人默认为自动放弃。
如有不明事宜,联系学工办沈老师,电话:88018734。
附件:
医学院团委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