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做好“五一”前后实验室安全工作,深入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确保实验室运行安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各系、所、中心、研究院要高度重视“五一”前后实验室安全和教育部2023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严格按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将各自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我院将在“五一”前后,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持续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主动查漏补缺,对实验室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整治,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实验室事故的发生。
医学院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