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本科学生第二课堂(基础素质)培养及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城院发学〔2015〕75号)(2014级适用)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对医学院2020届毕业生第二课堂(基础素质)学分认定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0年3月24日——2020年3月30日,对认定情况有异议请于3月30日下午5点前向学工办反映,电话:15168234790,联系人:方文飞,电子邮件:fangwf@zucc.edu.cn
公示期过不再进行变动。
学工办
2020年3月24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3-24浏览次数:618
根据《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本科学生第二课堂(基础素质)培养及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城院发学〔2015〕75号)(2014级适用)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对医学院2020届毕业生第二课堂(基础素质)学分认定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0年3月24日——2020年3月30日,对认定情况有异议请于3月30日下午5点前向学工办反映,电话:15168234790,联系人:方文飞,电子邮件:fangwf@zuc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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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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