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学工委、教务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选拔学生暑期赴香港理工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07浏览次数:623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为深入持续开展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积极推动学院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工作,根据《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大学生科研计划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相关规定,现就2016年学院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面向学院二、三年级本科生,以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且不多于5人

 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两个项目。往年立项的大学生科研项目如有延期结题或被撤销立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

二、项目情况

1.项目期限: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2016年1月-12月)

2.项目类型:包括科技制作类、创意设计类、论文类、调研报告类等。

3.项目数量:2016年计划立项各类项目200项左右。实行限项申报,各分院申报名额根据前两年大学生科研计划课题立项情况、执行情况、成果获奖情况,综合平衡后确定(其中项目组成员均为一本专业学生的申报项目不占各分院名额,各分院名额见附件1)。

4.项目经费: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1400元(理工类)、700元(人文类)。主要针对选题有一定创新意义,研究目标与思路清晰,预期成果质量较高的项目,占项目总数的25%左右。

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800元(理工类)、400元(人文类)。

三、相关要求

1.申报的项目应遵循“创新性、科学性、可行性”的原则,严格进行选题和方案论证。申报者须填写并提交《大学生科研计划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和《大学生科研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fengly@zucc.edu.cn,纸质版请提交至理2-413。申报截止日期为12月14日(周一),逾期不再受理。

2. 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学科交叉课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分院归口管理。

3.项目可由一名院内教师或院外专家担任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每年指导的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3项。

4.所有项目由教务部汇总并审核通过后,由学院正式发文公布。

5. 相应变化:

1)申报对象仅限于本科生:

只面向学院二、三年级本科生,不包括一年级联培研究生

2)分院2016年大学生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名额有所减少:

医学院申报总数为22项, 其中重点项目6项(详见附件1)

                                                                联系人:冯琳迤      电话:88285793 

                                                 医学院

                                        2015124

附件1:各分院2016年大学生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名额表

分院名称

申报总数

其中重点项目

计算学院

19

5

信电学院

27

7

工程学院

25

6

医学院

22

6

商学院

41

10

传媒学院

22

6

外语学院

12

3

法学院

20

5

创意学院

10

3

合计

198

51

注:项目组成员均为一本专业学生的项目不占分院名额。

附件2:大学生科研计划项目申请表

 

附件3:大学生科研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